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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後房產分割是如何進行的

訴訟離婚後房產分割是如何進行的

  訴訟離婚後房產分割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子女和女方利益進行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離婚後房產分割的執行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法律的規定,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離婚後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問題

  離婚後財產分割的訴訟時效問題如下:

  《婚姻法解釋(二)》第9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消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分割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婚姻法》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的財產的,分割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一)》第31條:“當事人依婚姻法47條規定想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2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 ...

離婚公積金能否進行分割

  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的工資收入的一部分,是國家以住房公積金的形式給職工增加的住房工資,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所以,婚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夫妻共同財產。   既然公積金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在離婚案件中是可以進行分割的。   只是分割時應當先嚴格分清時間上是取得於婚前 ...

男女雙方離婚如何分割房產

  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的,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屬於婚後共同財產的,由雙方自行協商怎麼處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如果房產是按揭房,還未取得房產證的,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先由一方使用房產,等取得房產證後再確定房屋產權的歸屬,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但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等 ...

怎樣對訴訟離婚中的財產進行分割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在實踐中,法院審理離婚財產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2、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原則;   3、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另 ...

婚內房產單獨所有離婚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協議關於夫妻婚後財產歸屬的特別約定,且房子不是由一方父母或者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則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如果雙方對財產的歸屬,協議不成,法院一般會判決平均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婚後 ...

離婚房產過戶怎麼辦理?助你解決三個問題

  訴訟離婚後房產過戶怎麼辦理?訴訟離婚,一般來說,另一方會配合辦理房產過戶,即使對方不配合,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如果你放心,也可以請律師陪同你去辦理過戶手續。   協議離婚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怎麼辦 ...

離婚財產分割怎樣收稅

  離婚後財產分割不需要交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