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只要是提供了勞動服務的,勞動者就能獲得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用人單位應該按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工資。
試崗期沒有工資不合理。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其工資,否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保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員工違反提前30天書面通的規定,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員工承擔賠償責任。辭職提前一個月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沒提前一個月辭職被扣工資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 ...
員工上班遲到被扣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的,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 ...
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不合法。曠工當天,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除了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外,不得額外扣工資的。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 ...
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不合法。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
試用期是指在某個工作崗位先試著工作一段時間,以考察是否適合這一崗位。“試用期”是企業和員工相互之間的一個選擇期間,即使企業解退員工也不需要負補償金,但是在”試崗期”企業解除員工是需要付補償金的。
“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同一個用人單位與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所以“試用崗”只是單位為了考核員 ...
只要合同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 ...
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發放,擅自、強制用代金券來代替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