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院民訴意見第10條規定:“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間借貸糾紛管轄地的確定:
首先,雙方當事人對管轄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其次,如果沒有約定的,因為民間借貸屬借款合同的範疇,民間借貸糾紛屬合同糾紛的一種,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按照我國離婚管轄的規定,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這是由於我國的離婚管轄一般採取“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也就是戶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也就是離開戶口所在地到起訴時已經連續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一方,如果想要變更撫養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呢?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院民訴意見第10條進一步規定,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係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由此可知,變更撫養權案件的管轄法院應該為被監護 ...
抵押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地的確定:
1、級別管轄:原則上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
(1)協議管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選擇管轄法院,但協議管轄的法院只能是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
(2)若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
不動產合同糾紛的管轄地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
擔保合同糾紛的管轄地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證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可以約定與合同有聯絡的地點的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 ...
變更撫養權的案件起訴需到被監護人的戶籍所在地進行起訴。原告在進行起訴時應收集相關證據,方便法院判決時作出對自身更有利的判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五條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
變更撫養權一般是不可以協議管轄的,對於更改撫養權這種情況一般是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的,解決不了的,可以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也可以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 ...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