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均純收入主要包括家庭經營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2、家庭經營收入主要指農林牧漁業收入及個體經營收入,包括實物和現金收入,未出售產業也折價計算;工資性收入包括外出打工、縣內打工、就近打零工、農忙時節充當僱工等出賣勞動取得的收入。
3、財產性收入主要指家庭通過出租、變賣、入股等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取得的收入;轉移性收入主要指低保、扶貧、養老、各類政策性補貼獎勵等相對長期穩定的收入。
1、人均純收入主要包括家庭經營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2、家庭經營收入主要指農林牧漁業收入及個體經營收入,包括實物和現金收入,未出售產業也折價計算;工資性收入包括外出打工、縣內打工、就近打零工、農忙時節充當僱工等出賣勞動取得的收入。
3、財產性收入主要指家庭通過出租、變賣、入股等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取得的收入;轉移性收入主要指低保、扶貧、養老、各類政策性補貼獎勵等相對長期穩定的收入。
1、貧困家庭人均純收入主要包括:家庭經營收入、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2、家庭經營收入主要指農林牧漁業收入及個體經營收入,包括實物和現金收入,未出售產業也折價計算。
3、工資性收入包括外出打工、縣內打工、就近打零工、農忙時節充當僱工等出賣勞動取得的收入。
4、財產性收入主要指家庭通過出租、變賣、入股等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取得的收入。
5、轉移性收入主要指低保、扶貧、養老、各類政策性補貼獎勵等相對長期穩定的收入。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專案、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物件、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儲存兩年以上備查。
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