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到場簽字,但是開具責任書以後交警會通知雙方去領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只作為送達的依據。無論雙方是否簽字都不影響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方對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提出複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到場簽字,但是開具責任書以後交警會通知雙方去領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只作為送達的依據。無論雙方是否簽字都不影響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方對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提出複核。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會給當事人,但不需要雙方都簽字,有一方簽字,交通事故認定也是有效的。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需要雙方到場,只是開具責任書以後交警會通知雙方去領認事故責任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