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不是必須本人親自去辦理,如果本人由於客觀或主觀原因無法前去辦理房產證,可以授權委託他人辦理。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影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辦理房產證不是必須本人親自去辦理,如果本人由於客觀或主觀原因無法前去辦理房產證,可以授權委託他人辦理。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影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未婚人士或離婚人士買房,一次性付款,只需要購房者的身份證。
如果貸款買房,需要貸款者本人的單身證明或離婚證,戶口本,身份證,收入證明,貸款銀行的銀行卡(還貸用),如果貸款金額較大,還需要貸款者本人近三個月至半年的銀行流水(在銀行可以直接列印)。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路資訊科技,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委託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託書。
房子過戶是需要本人去的。但是在本人無法到達現場的情況下可以辦理去公證處辦理《委託公證書》,過程如下:
1、相關權利人及配偶需持本人身份證一同去公證處;
2、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產權證、委託公證事項等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