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的地方有:
(1)不會涉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不管結婚多少年,婚前財產都會是歸一方所有,不需要再離婚的時候分割的。在子女未成年的時候買的房子肯定是屬於婚前財產,不需要擔心孩子離婚被分走。
(2)可以減少很多稅費
房子過戶是需要收取一定的過戶費的,其中包括了公證費、契稅、所得稅、房屋評估費等。直接寫自己孩子的名字可以省掉這批費用。
(3)有效保護子女的權益
有好多夫妻不和,有可能離婚的,買房寫孩子的名字,以後離婚了房子也是屬於孩子的,房子只能暫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代為管理,而夫妻任何一方是無權處置孩子房產的。這就保護了孩子的權益。
2、不可忽視的弊端:
(1)房款需一次性付清
如果孩子還未成年,那麼就無法透過銀行貸款購房。未成年人無還款能力,而銀行發放貸款的物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所以銀行一般不會批貸,父母只能透過支付全款為其購房,而對於手裡資金不充裕的年輕父母來說,經濟負擔較大,全款購房難以承擔。
(2)離婚時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離婚時,往往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而對簿公堂。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該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購買,但法律上不屬於夫妻任何一方的財產。如果夫妻關係破裂,而房產證上有子女的名字,房產歸屬往往容易引來糾紛。
(3)父母不得隨意給予處置
按照法律規定,房產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隨意轉讓、抵押,父母只有在證明是為了子女的利益時,才能處置孩子名下的財產。比如證明是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國留學等。子女長大成人後,父母想變賣、贈與、抵押房產,也只有在兒女委託的情況下,父母才有權處理。
(4)父母無法收回房屋
由於父母出資購房,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視為對未成年子女的贈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如果子女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到時想收回房屋,將會有很大的障礙。
(5)子女購買新房需遵守二套房政策
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後買婚房,孩子可能面對二套房政策的影響。
1、全款買房能寫孩子名字。
2、如果要將買的房子寫小孩的名字的話,通常在簽訂買房合同和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時,應當由小孩的法定監護人代辦理。
3、房產證直接寫成孩子名字,這樣能夠避免以後過戶麻煩和相關稅費。
假如購房時房產證並不是孩子的名字,今後想把房子產權過戶給小孩,能夠根據交易或贈予的方法,可是必須交納不一樣稅金。
買房子可以寫孩子的名字。孩子一出生就有民事權利,登記買房屬於其中一項權利,所以寫上孩子名字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孩子現在還沒有滿十八週歲,所以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要讓其法定監護人代替孩子辦理。但把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需注意:如果孩子沒有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比如:父母患有嚴重疾病的,孩子沒有送父母及時就醫,也沒有照顧父母。這個時候父母很難把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子收回。還會受到房屋限制購買政策的影響,寫上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但其也是家庭的一員,所以就不能有再購買第二套房屋的權利,如果子女成年後要獨立購房,則需作個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房產證上寫孩子名字需要的手續流程如下:
1、攜帶戶口本或者未成年人的出生證、監護人的身份證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2、受理後,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受理稽核材料;
3、符合登記要求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完成登記,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 ...
1、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後夫妻購買房產,無論是哪種方式支付都算夫妻共有房產。
2、即便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也同樣屬於共同所有,因此不是必須要寫雙方名字。
3、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不同於個人貸款買房,夫妻婚後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準備的資料也要多一些。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準備的資料有:身份證 ...
結婚買房寫誰的名字需要考慮法律因素、感情因素等,具體還要看自身情況來決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 ...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婚後買房寫誰名都一樣。但是,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 ...
婚前買房寫兩個人名字,離異時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婚前一人出資買房,寫兩個人名字的
一個人出資,寫兩個人名字,視為出資人對於未出資人房產份額的贈與,房子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如未約定按份共有,可認定共同共有,但在離婚分割該房產時,能協商的,按照協商的結果份。不能協商的,法院裁判時可能會考慮出資情況, ...
房產證寫孩子的名字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登記辦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
婚前房產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房產由個人所有變為兩人共有。
男方在自己的房產加上女方的名字,房產實質上已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按照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的規定來處理,法院在審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男女平等原則;
第二、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原則;
第三、有利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