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定金不退的處理辦法如下:
1、協商處理;
2、申請調解;
3、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購房定金不退的處理辦法如下:
1、協商處理;
2、申請調解;
3、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購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因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訂立預售合同的,購房者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對開發商來說,如為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而與他人訂立預售合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即與購房者簽訂預售合同;未告知購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實。則開發商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後,雙方就預售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協商一致或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導致預售合同未能訂立的,則開發商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沒簽合同購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要看雙方未籤合同的原因,具體分析如下:
如果因一方當事人原因未能訂立合同的,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即買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棄購買房屋的,定金不能退。出賣人違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如果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雙方未能訂立合同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也就是說,如果買賣雙方對合同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訂合同,不能歸責於任何一方的,收取定金的一方,應當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