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結算方式有:現金、支票、匯票、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採購、預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形式。
根據《合同法》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購銷合同結算方式有:現金、支票、匯票、託收承付(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購銷合同,是指一方將貨物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給對方,對方支付價款的協議。購銷合同包括供應、採購、預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形式。
根據《合同法》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一、匯兌: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具體可以分為信匯和電匯兩種,匯兌這種結算方式適合於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
二、託收承付:是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三、委託收款:是收款人委託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單位和個人憑已經承兌的商業匯票、債券、存單等付款人債務證明辦理款項的結算,均可以使用委託收款結算方式,委託收款在同城、異地均可使用;
四、國內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根據申請人(購貨方)的申請向受益人(銷貨方)開出的有一定金額、在一定期限內憑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支付款項的書面承諾。
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兩種。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