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贍養義務有哪些

父母離婚後子女贍養義務有哪些

  子女對於父母的贍養義務有:

  1、主要體現在支付贍養費上。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對父母履行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等。

  《婚姻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贍養義務有哪些

  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

  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法律依據】

  為保障受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透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贍養人負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有下列義務:

  1、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具體包括照顧被贍養人的日常生活,當被贍養人患病時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

  2、精神上的慰藉。精神贍養是社會經濟發達以後更為重要的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出租人的維修義務哪些

  出租人的維修義務有: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 ...

投保人的義務哪些

  1、繳納保費,投保人需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以及約定的金額繳納保險費,因此投保人需要具備一定的經濟能力。   2、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詢問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情況時,投保人因如實告知。   3、發生保險事故投保人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4、如果被保險人情況發生變化,例如危險程度增加也應該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

擔保人的義務哪些

  1、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擔保人有義務代為償還;   2、應當公佈所擔保的貸款種類、期限和利率,並向借款人提供諮詢;   3、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並及時對是否提供擔保給予答覆;   4、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等。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18條 ...

車輛損失險保險人的義務哪些

  車輛損失險保險人的義務有:   1、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保險費及其支付方法等內容。   2、保險人應24小時受理被保險人的出險報案,保險人接到報案後應及時查勘現場或明示處理意見。   3、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情節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指引及有關資料, ...

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哪些

  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有:   1、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生活上和物質上要相互扶助、給予供養,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負有扶養和照顧對方生活的義務;   2、夫妻一方生病時,另一方必須給予照顧或者送院治療,承擔相應的醫療和護理費用;   3、配偶一方為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時,另一方有擔任法 ...

兒子改姓沒盡贍養義務繼承權嗎

  如果兒子改姓後對父母沒有盡贍養義務的,有遺棄老人行為的,繼承權是有可能喪失的,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

居間人義務哪些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   2、忠實義務。   3、負擔居間費用的義務。   4、隱名和保密義務。   5、介入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