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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變更撫養權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起訴變更撫養權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起訴變更撫養權條件的規定是:

  1、原撫養人沒明撫養能力。

  2、原撫養人有傾向或其它不良品質,對孩子教育不利。

  3、原撫養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撫養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別人撫養的。

  5、原撫養人有其它違法行為而侵犯子女權利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落戶口起訴變更撫養權怎麼辦

  孩子撫養權的變更,有兩種形式:一是雙方協議變更。二是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需要多久

  目前,我國撫養權變更有兩種方式:協議變更或訴訟變更。

  一、協議變更協議變更的前提即對方同意變更。在此情形下,雙方簽訂撫養權變更協議,不需要到法院或到民政局辦理任何手續,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訴訟變更如對方不同意變更撫養權,或擔心私下籤訂協議而引發糾紛的,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變更。

  一審審限是3-6個月,其他需要結合各個法院具體情況來判斷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變更撫養權規定有哪些

  規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 ...

起訴變更撫養權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根據上述規定,在起訴變更撫養權被告不出庭,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 ...

可以起訴孩子變更撫養權

  因生活狀況發生變化的,當事人可以起訴變更子女的撫養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 ...

法律規定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麼

  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

撫養權變更法定條件

  撫養權變更法定條件如下: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

撫養權變更條件有幾種

  撫養權變更的條件包含以下幾種: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 ...

撫養權變更條件是什麼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