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向法院起訴離婚簡易程式最快為立案後三個月,普通程式為6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訴訟離婚最快的時間應該在六個月之內。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法院採用的是普通審理程式,會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以內審結下達判決書。如果法院採取的是簡易審理程式,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 ...
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能夠離婚的時間,只規定判決離婚的條件是感情確實破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的時間,如果案情簡單,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這種程式從立案之日起,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結。
如果案情較複雜,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案件的從立案之日起,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結。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 ...
離婚二次起訴判離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調解。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離婚開庭後下判決書的具體時間,受到法院採取的審理方式影響。起訴離婚開庭後多久可以判離,受到法院審理方式影響。如果法院用簡易程式審理,那要在立案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審完。用普通程式審理,那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個月內審完。如果出現了需要延長審理期限的特殊情形,那麼要由本院的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是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確定的,與第幾次起訴離婚沒有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
起訴離婚一般三至六個月可以判離。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