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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如何提供分居證據

起訴離婚如何提供分居證據

  可以作為分居證明的證據有: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

  (三)居委會(或物業)居住證明,水、電、煤氣發票等

  (四)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實的;

  (五)證人證言,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親戚或鄰居,有條件的話最好讓證人出庭作證。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起訴離婚非得有證據嗎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透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起訴離婚必須要提供證據。《婚姻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要離婚就要有證據證明感情確已破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家暴起訴離婚收集的證據有哪些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收集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被打傷的照片。

  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鑑定。

  3、證人證言。讓鄰居、熟人或居委會的人等看到傷痕,讓他們作證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證據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需要以下證據:一、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二、傷情鑑定結果。三、病歷記錄或照片。四、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五、鄰居朋友的證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 ...

起訴離婚要什麼證據

  1、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並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房產、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 ...

第一次起訴離婚分居多久判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通常是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一方起訴離婚後分居2年才能判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起訴離婚提供哪些證據

  起訴離婚主要需要提交五個方面的相關證據:   第一個大的方面是證明當事人的訴訟主體資格的相關證據;   主要有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本以及身份證。   另外還有非法同居的一方或雙方起訴要求離婚的,雙方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如未補辦又堅持 ...

怎樣提供分居證據

  處於分居狀態的當事人應該留心收集分居期間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以及對方的手機簡訊、QQ留言等,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 ...

離婚如何收集分居證據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 ...

分居半年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但夫妻分居不是判定離婚的法定條件,根據《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