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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對方聯絡不上怎麼辦

起訴離婚對方聯絡不上怎麼辦

  一方起訴離婚,如果聯絡不上對方的,可由法院進行公告送達。公告期滿後,可由法院對被告進行缺席審理和判決,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達判決書。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起訴離婚對方不到場可以離嗎

  離婚是夫妻雙方依法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它將導致當事人雙方身份關係的變更,所以離與不離都要當事人親自表態才行。

  而且調解是離婚訴訟中的必經程式,“調”後是否能“解”也必須當事人親口說了才算數。正因為如此,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一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怎麼辦

  一方起訴離婚,而對方不出庭的,法院傳票傳喚後,仍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決。我國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離婚案件中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義的以外,仍應當出庭應訴。如果確實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而被告不出席的,經過法院傳票傳喚,仍然無正當理由拒絕到庭的,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訴訟代理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缺席審判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四十七條人民法院調解案件時,當事人不能出庭的,經其特別授權,可由其委託代理人參加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可由委託代理人簽名。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法院起訴離婚對方出現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9)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起訴離婚對方拿傳票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

聯絡如何離婚

  對方下落不明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 ...

起訴離婚對方同意能離嗎

  起訴離婚,對方是否同意離婚不影響法院的判決,對是否判決離婚由法官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

起訴離婚對方出庭能離嗎

  對於這類離婚案件,分兩種情形處理:   (一)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之規定,可以依法缺席判決處理。   (二)本人既不願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可按“最高 ...

如果起訴離婚對方來怎麼處理

  起訴離婚對方不來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對策:   1、被告確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的,可以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公告期滿就視為送達,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的。   (1)本人確不願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 ...

起訴離婚對方接傳票怎麼辦

  起訴離婚對方不接傳票的,可以採取要求有關基層單位組織或者單位代表來簽字,做好情況說明;也可以採取錄影、拍照的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實施留置送達。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