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告進行舉證。
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規定外,一般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
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時,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由原告進行舉證。
民事案件除有特殊規定外,一般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
離婚訴訟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離婚訴狀時,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單方面起訴離婚,訴訟費由原告先交,依據判決再衝減。
【法律依據】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訴訟費用離婚案件通常情況在三到六個月內審結,訴訟費財產糾紛不超過二十萬的,收費50-300之間,超過二十萬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一方判刑起訴離婚管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負責,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條,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者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