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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

第二次起訴離婚需要的東西有哪些

  第二次訴訟離婚的時候,原告需要準備的主要是新證據,例如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

  起訴離婚的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其他材料: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3)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有什麼

  起訴需要當事人準備提供的材料包括:

  1、民事起訴狀,也就是離婚起訴狀。

  2、夫妻的有效結婚證。

  3、原告的身份證件、戶口本。

  4、若並非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的話,則還需要同時提供之前法院對離婚案件審理之後作出的判決書或裁定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辦信用卡需要資料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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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起訴離婚收集的證據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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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相關知識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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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的手續哪些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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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協議離婚程式有:   1、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書;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二)起訴離婚的程式為:   1、準備好起訴狀及相關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另一方;   3、庭前調解;   4、調解不 ...

訴訟離婚所需資料哪些

  訴訟離婚所需資料:   (1)起訴狀;   (2)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3)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5)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 ...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帶以下材料:   一、離婚起訴狀兩份。   二、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如果原件丟失,可以到婚姻登記部門開具婚姻關係證明。   三、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五、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那麼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