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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起訴離婚收集的證據有哪些

家暴起訴離婚收集的證據有哪些

  遭受家庭暴力可以收集的證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被打傷的照片。

  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鑑定。

  3、證人證言。讓鄰居、熟人或居委會的人等看到傷痕,讓他們作證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家暴起訴離婚孩怎麼判

  家暴導致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時根據有利於孩子的成長而判決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不得起訴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3、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開庭離婚財產證據哪些

  開庭離婚財產證據有對方收入情況、房產情況、車輛情況、其他財產情況等,在不能獲得有效憑證的情況下,應留意配偶的投資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記下配偶投資、合股的公司全稱外,還可留意記下配偶準確而具體的購房地址、車輛號牌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 ...

單方起訴離婚的情形哪些

  單方起訴離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

起訴離婚會要多長時間

  如果起訴離婚的話,首先進行調解,如果雙方都同意調解一般來說很快就可以結案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調解,那麼需要進行開庭判決,如果案情簡單的話,一般在三個月內也是可以結案的。如果有一方當事人無法送達,需要登報公告的話,或者有其他比較複雜的案情的話,需要適用普通審判程式,那麼一般情況下在半年之內可以結案的。    ...

女方誣陷男方起訴離婚怎麼辦

  男方應當積極應訴,證明自己並不存在家暴行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 ...

夫妻離婚證據哪些

  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家暴證據如下:   1、被打傷的照片。   2、醫院的診斷證明、傷情鑑定。   3、遭受暴力就要及時報警,留下幾次報警的證據。 ...

起訴離婚必須攜帶的證據哪些

  起訴離婚應攜帶的證據: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 ...

分居兩年 離婚證據哪些

  分居兩年離婚的證據包括: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