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五)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法律依據】根據《交通道路安全法》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五)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超載是指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荷載總重。
超載處罰標準按照車輛性質和超載比例進行處罰,處以相應的罰款扣分等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