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以及原件和影印件,到想轉去戶口的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一張準遷證。
2、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戶口遷移證,轉移戶籍關係。到目的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確認戶口遷移,當地派出所一般會出具戶口變更聯絡單。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 (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影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無效)。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週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徵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 ...
1、本人書面提出戶口遷移證補辦申請。
2、所在學校或單位核實、簽字並加蓋公章。
3、由戶口擬遷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未落入證明。
4、由戶口原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遺失的戶口遷移證存根影印件。
5、要持遺失的戶口遷移證存根影印件和自己的身份證去報社辦理遺失宣告。
6、等到申請、戶口未落入證明 ...
1、戶口市內非遷非)遷移的人員,憑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屬駐穗辦工作人員因擁有房改房需戶口遷移的,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受理並呈市局批准後,方可辦理市內遷移手續)。
2、戶口市內農遷農)遷移的人員,持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證明及相關證明 ...
1、帶你們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到遷出方戶籍管理公安部門填寫遷移申請書,並開具戶籍證明”,將婚姻狀態改為已婚”;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要在當地開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預設為城市居民;
2、遷入地戶籍管理公安部門會稽核提交的申請以及相關材料。如果透過稽核,他們就會簽發《准予遷入證明》,即 ...
1、首先要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在獲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之後,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其次,在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後,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
2、有的是分縣局戶政科申請遷入,由戶政科簽發準遷證,然後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由原戶口所在地派出 ...
1、要有一個明確的接收學校,由該學校出具願意接收的書面證明;
2、與現就讀學校聯絡,出具轉學證明。按以下程式辦理:學生家長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校申請(因戶口遷移轉學的應出示辦理了戶口遷移的家庭戶口簿,因居所搬遷的應出示一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戶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轉學的應出示有關證明),原校同意轉學時, ...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