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
根據傷殘等級及其它綜合情況來計算具體的賠償金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
根據傷殘等級及其它綜合情況來計算具體的賠償金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021春節加班哪幾天三薪哪幾天兩薪 2021春節三薪工資計算方式
根據放假時間安排顯示,2021年春節前三天加班有三薪,也就是2月12日、2月13日以及2月14日加班是三倍工資,而其他四天加班有兩薪,也就是2月11日、2月15日、2月16日以及2月17日加班是兩倍工資。
春節長假有七天,這七天由法定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兩部分組成。據悉,春節前3天為法定節假日,後4天為休息日。休息日和假期性質不同,工資也不同。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
(2) 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
(3) 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
三薪的計算方式: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規定:每週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節假日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計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年工作小時數:250天×8小時/天=2000小時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個季,3個月/季)季工作小時數:62.5天/季×8小時/天=500小時/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個月)月工作小時數:20.83天/月×8小時/天=166.64小時/月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國家規定的春節加班費計算方法
法定假日是300%,週末是200%。
春節期間,按照規定有三個法定節假日,因此,在這三天加班的,要支付三倍的工資。
除夕不是法定假日,沒有三倍工資。
根據規定,除夕夜只能算是補假,而不是法定假日。雖然除夕有放假,但與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相比,除夕的加班費只漲了一倍。在7天的春節長假中,初四至初六是公休日。
2021年春節加班費能否用補休代替
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認為安排補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資,但事實上,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了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外,不能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此外,平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用補休代替。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
(2) 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
(3) 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
1、一般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是: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3、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