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只規定到開發商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其提供辦理房產證的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有規定購房人取得房產證的時間期限,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沒有與開發商約定取得房產證的時間,是無法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的,在實踐中,房產證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需要7到10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有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只規定到開發商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其提供辦理房產證的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沒有規定購房人取得房產證的時間期限,如果在簽訂合同時沒有與開發商約定取得房產證的時間,是無法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的,在實踐中,房產證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需要7到10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有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1、如果有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更換不動產證,只80元錢工本。
2、如果如果購房交易辦理不動產證,需要將所有其它收費和稅費都交齊:契稅:房款的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印花稅:房款的0.05%。交易費:3元/平方米。測繪費:1.36元/平方米。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3、房產證辦理賣房人應繳納稅費:交易費:3元/平方米。印花稅:房款的0.05%。營業稅:差價*5.5%。
4、房產證辦理所需費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他稅費,比如契稅、印花稅等等。
1、所需材料:
(1)需要戶主提供身份證影印件。
(2)購房銷售發票影印件(帶原件校驗)。
(3)提供銷售合同以及最終補充合同的影印件(帶原件校驗)。
2、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