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以及補充合同原件;
2、房屋購買銷售統一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以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4、完稅憑證;
5、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影印件。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房屋權屬證書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未設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市、縣,暫由入民政府作為發證機關,並委託下屬房地產管理單位具體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發證工作。
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以及補充合同原件;
2、房屋購買銷售統一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以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4、完稅憑證;
5、買賣雙方帶上身份證影印件。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房屋權屬證書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未設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市、縣,暫由入民政府作為發證機關,並委託下屬房地產管理單位具體辦理房屋產權登記發證工作。
房屋和土地一併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衝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
辦理房屋抵押需要的登記材料有:
1、申請書;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權設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在建工程設定抵押的,還需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預售商品房設定抵押的,提交經預售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設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依法需由有關部門批准的,需提交有關部門同意設定抵押權的檔案;
5、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委託代理人申請登記的,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六條:國家實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制度。
房產是證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辦理房產證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
5、身份證影印件。
6、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證明覆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