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是口頭提前告知嗎
辭退員工是口頭提前告知嗎
用人單位口頭辭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繼續上班直至出具書面解除合同證明,避免用人單位以口說無憑按曠工處理,難以維權。用人單位拒絕上班的,可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對辭退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嗎
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如果是違法解除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辭退員工要提前多久告知
1、如果是經濟裁員,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並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如果不是經濟性裁員無論提前多久通知員工都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
2、非經濟性裁員,辭退賠償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被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能得到補償嗎
被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能得到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 ...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要納稅嗎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不一定要納稅,因為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如果勞動者獲得的經濟補償金的總數額不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五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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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員工要給補償嗎
新勞動法辭退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 ...
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有什麼後果嗎
單位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在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
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的規定,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要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 ...
辭退員工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如果是經濟性裁員,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員工,並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如果不是經濟性裁員無論提前多久通知員工都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無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退員工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 ...
沒有合同離職需要提前告知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雙方也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離職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有賠償標準嗎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規定,無故辭退員工,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按照2倍的經濟補償金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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