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女兒不能繼承,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土地不是個人財產無法繼承,因為土地而是歸村集體所有的,但是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那麼女兒在繼承房屋後,因為地隨房走,所以也是可以對土地有居住權,女兒可取得相應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對於承包人取得的因為承包產生的收益,繼承人是可以依照繼承法來繼承的。
農村土地女兒不能繼承,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土地不是個人財產無法繼承,因為土地而是歸村集體所有的,但是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那麼女兒在繼承房屋後,因為地隨房走,所以也是可以對土地有居住權,女兒可取得相應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對於承包人取得的因為承包產生的收益,繼承人是可以依照繼承法來繼承的。
1、首先需要明確一點,劃撥土地是國有的,個人是沒有土地所有權,所以劃撥土地的是不能繼承的,但若是劃撥土地上建有房屋,需要分情況進行判斷是否可以繼承。
2、對於已經取得了土地使用權的個人來說,其土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因為多數建造在劃撥土地上的房子是帶有福利性質的,比如單位福利房,一般是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定,但是房屋性質比較的特殊,若是想要上市交易,需要提交申請並補繳土地出讓金,將劃撥土地變成出讓土地,否則劃撥土地性質的房屋過戶很難成功。
3、但是需要注意一點,對於財產的繼承,是有一定的政策要求。若是劃撥土地上的房子房主已獲得了土地使用權,繼承的時候,若是父母沒有設立有效遺囑,要按照順序繼承,繼承人需要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需要提供放棄繼承權的宣告。若是設立了有效遺囑,需要按照遺囑上的內容進行執行。
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通常情況下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是不能剝奪繼承權的,但是可以在進行遺產繼承的時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七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