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可以換,可以在本集體內部轉讓和互換,互換宅基地必須堅持自願的原則並履行有關批准程式,互換資格的條件是必須具備村民資格和申請人提出申請。
根據《物權法》第153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農村村民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應透過申請並獲得有權機關的批准。
農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國土資源所調查後上報國土資源局備案。加名需要院基地使用者同意,經國土資源局同意公正後才可。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戶口的居民在自建房時,如果沒有宅基地使用證,需要儘快到相關部門去辦理。
(一)到縣級國土分局辦公室調閱宅基地副本(影印件);
(二)由戶主申請補辦宅基地,申請書由村委會簽署意見並加蓋村委會公章;
(三)攜帶本戶戶口簿、身份證,到國土分局辦理宅基地補證手續。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申請農村宅基地是不收費的,但是申請時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做出申請,要滿足所規定申請的條件。
農村村民要獲得宅基地使用權,應透過申請並獲得有權機關的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第一,必須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申請人必須是無宅基地、家庭人口眾多確需分戶居住的,因國家或鄉(鎮)建設需要另行 ...
1、各村的所有違章建築管理統一有鎮上違章建築管理隊伍管理,負責巡邏、告知、拆除等工作。村裡巡防員配合管理。根據農村土地及宅基地使用規定,凡是未經批准的建築,超出建房面積以外的房屋,都屬於違章建築。不存在只要不用磚頭砌,鐵皮搭沒事的說法,
2、鎮違章建築管理隊伍成立以來,嚴格的加強了對違章建管理的力度, ...
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是遺產,故不能繼承,而且只有本村集體成員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權。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 ...
子女對農村宅基地不可以繼承。如果宅基地上沒有建築房屋,那麼該宅基地就收回集體,不可以繼承。如果該農村宅基上有建築房屋,那麼子女可以繼承房屋,地隨房走,宅基地因此可以繼承。
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 ...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屬於集體土地不可以買賣,但是可以在集體內流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
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繼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從而就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繼承者是農村戶口。
2、沒有其他宅基地。
3、宅基地有房產證。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62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