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積限額為:1.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2.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3.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4.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
中國農村宅基地面積規定的標準: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積限額為:1.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2.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3.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4.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
1、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九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2、農村宅基地建房標準是小戶:即三人以下,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75平方米,中戶:即四至五人,申請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10平方,大戶:即六人以上,申請住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
3、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平方。
4、實施舊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積超出用地限額20平方以上的,可放寬一個檔次的用地限額。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