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裡有宅基地的話,要先向村裡申請,然後村裡會上報,符合條件之後發放《農村房屋建設施工許可證》就可以建房了。有宅基地的,或者老房重建的流程都比較簡單。如果沒有宅基地的話,需要先申請宅基地,村裡上報審批,需要規劃部門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還需要國土部門辦理《村鎮建設用地許可證》,然後才可以辦理施工許可證。沒有宅基地的話,流程上是比較麻煩的。
在村裡有宅基地的話,要先向村裡申請,然後村裡會上報,符合條件之後發放《農村房屋建設施工許可證》就可以建房了。有宅基地的,或者老房重建的流程都比較簡單。如果沒有宅基地的話,需要先申請宅基地,村裡上報審批,需要規劃部門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還需要國土部門辦理《村鎮建設用地許可證》,然後才可以辦理施工許可證。沒有宅基地的話,流程上是比較麻煩的。
1、農村建房需要報建的,要依法經過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證,才能建房。
2、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3、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4、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5、公佈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稽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6、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併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7、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8、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1、經營者申請。設施農業經營者應擬定設施建設方案,方案內容包括專案名稱、建設地點、用地面積,擬建設施型別、數量、標準和用地規模等;並與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補充耕地、土地復墾、交還和違約責任等有關土地使用條件。協商一致後,雙方簽訂用地協議。經營者持設施建設方案、用地協議向鄉鎮政府提出用地申請。
2、鄉鎮申報。鄉鎮政府依據設施農用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經營者提交的設施建設方案、用地協議等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鄉鎮政府應及時將有關材料呈報縣級政府稽核;不符合要求的,鄉鎮政府及時通知經營者,並說明理由。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經營者應依法先行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農戶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3、縣級稽核。縣級政府組織農業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進行稽核。農業部門重點就設施建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調整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以及經營者農業經營能力和流轉合同進行稽核,國土資源部門依據農業部門稽核意見,重點稽核設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規性以及用地協議,涉及補充耕地的,要稽核經營者落實補充耕地情況,做到先補後佔。符合規定要求的,由縣級政府批覆同意。
4、設施農用地稽核同意後,鄉鎮政府具體監督設施建設和用地協議的實施,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土地變更調查、登記和臺帳管理等相關工作,縣級農業部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變更和流轉合同備案、登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