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農村耕地徵收補償標準

農村耕地徵收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2021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新標準

  2020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新標準為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1、土地補償費,徵用山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山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補助費,徵用山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3、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一般是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一般按照是以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進行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則會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之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進行計算。3、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的標準,一般是該耕地被徵收之前的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到6倍。但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相關規定,最高不可以超過被徵收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的15倍。4、如過被徵收土地上還有相應的附著物或者青苗的,其具體的補償標準,一般按照所在地的省或者自治區或者直轄市規定進行相應補償。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農村土地徵用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計算; 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徵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 ...

農村土地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農村土地徵地補償標準是:   1、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2、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3、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 ...

農村建設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新農村建設徵地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一般是政府結合當地經濟水平等相關因素來制定徵地補償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 ...

農村拆房補償標準2021

  農村拆房補償標準2021:1、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是按照房子的位置、佔地面積、裝修、園內物品等進行補償的,因房屋的結構有所差異,除了房屋以及院內土地的補償,還有異地安置補助;2、補償方式為:貨幣補償一次性現金補償,最低的補償標準是房屋的建築成本價+土地的補償,產權調換由地方重新建造房屋,提供給土地被徵收人,補 ...

農村舊房拆除補償標準

  農村舊房拆除補償標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 ...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 ...

出讓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有哪些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參照本條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