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都是在宅基地上自建房,不存在按揭買房等商品房買賣情形,一旦夫妻出現離婚,房產的處理按照婚姻法有關規定處理。婚前財產個人所有,婚後財產夫妻共有,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所建,在離婚時就判歸男方;如果房子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所建,在離婚時就依法按共同共有的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農村房屋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不宜直接進行分割改變房屋的用途,可將房屋按人數分成份額,對離開家庭的一方按份額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按揭貸款的房屋離婚時的處理方式主要有:
1、協商處理:
夫妻雙方透過協商,如果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權,另一方放棄房產,那麼應由專門的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的價值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根據婚姻法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
2、競價分房:
夫妻雙方都想取得房產,但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採取競價拍賣的方式,由出價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權,並將出價支付給未能取得房產的另一方作為補償。
3、賣房分錢:
夫妻雙方都想放棄該房屋所有權,可以對房屋進行拍賣,然後將拍賣所得按婚姻法進行分割。
1、雙方結婚登記之後,一方家庭為子女結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後由夫妻雙方共同居住的,屬於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
2、婚前已經建好的房屋或者婚後一方父母建造的房屋,但是沒有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不是共同財產不進行分割。
3、婚前雙方家庭共建造的房屋,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均等分 ...
在離婚時,夫妻雙方所爭議的房屋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只享有房屋佔有、使用的權利,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使用,後期所爭議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此時房屋權屬已經明確,可以 ...
房屋在孩子名下的,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是無法進行分割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 ...
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直接分割股份的數量;特定期間內不可轉讓股票離婚時不進行分割,取得股票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 ...
離婚時,經濟適用房的分割如下: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並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後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並支 ...
離婚時夫妻分割公司股權的方式是:
1、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股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此產生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分股權;
2、股權屬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視屬股份公司還是有限公司而採取不同辦法,對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為基本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 ...
購房時,只有一方出資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於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