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債需要提供的證據有:
1、書面證據應提供合同、借據、公證書、購物發票等;
2、證人證言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的證言,開庭時證人應出庭作證,其效力應由法院認定;
3、有無專門機關的技術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明文規定,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當事人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追債需要提供的證據有:
1、書面證據應提供合同、借據、公證書、購物發票等;
2、證人證言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的證言,開庭時證人應出庭作證,其效力應由法院認定;
3、有無專門機關的技術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明文規定,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當事人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債務糾紛訴訟需要準備的證據有: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如合同、收據、借據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1、簽訂合同,房產證過戶如果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記得必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籤合同時,房產證的共有人較好都在場。
2、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準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繳納稅費,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買賣雙方進行交接,過戶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