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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撫養費的管轄應當怎麼確定

追索撫養費的管轄應當怎麼確定

  追索撫養費的管轄的確定是,離婚追索撫養費的管轄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追索撫養費的案件管轄地是什麼

  追索撫養費的案件管轄地是,追索撫養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租賃糾紛的管轄如何確定

  租賃糾紛的管轄的確定是凡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房屋修繕、租金、騰退等糾紛,一般應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個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符‘兩便原則的,也可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五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


公司解散案件的法院管轄怎樣確定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散公司訴訟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辦事機構所在地不明確的,由其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司辦事機構所在地不明確的,由 ...

工傷認定管轄如何確定

  工傷認定管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1、社會保險行政 ...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要怎樣確定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 ...

未成年人的撫養費要怎麼確定

  1、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的數額,根據子女生活學習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未成年子女撫養費一般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3、無固定收入的,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數額一般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考以上的比例確定。   【法律依 ...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如何確定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或者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34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 ...

勞動訴訟的管轄怎麼確定

  勞動訴訟管轄地的確定依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

撫養費標準的確定因素是什麼

  撫養費標準的確定因素是: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