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規定,公司使用退休人員的,其實不用再簽訂勞動合同。退休人員已經超出法定就業年齡,不在勞動合同法規範調整範圍,得適用民法規範調整範圍。
【法律依據】
《關於單位聘用退休職工的補充意見》的規定,被聘用的退休職工應該身體健康,一般情況下,男性不超過65歲,女性不超過60歲。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超過時間一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無過失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我國簽訂勞動合同最遲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否則會承擔法律責任。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勞動合同的主體由特定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構成;
2、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合同的主體資格;
3、國營企業招收職工,必須是在國家下達的勞動用工計劃指標內,並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職工手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 ...
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可以採用口頭的形式確定勞動關係的建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
員工入職一個月內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且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若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勞動者發生工傷的,如果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的,工傷的責任主體是工傷保險部門,沒有購買的,責任主體是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法》第41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 ...
不需要簽訂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我國勞動法律相關規定,在簽訂或履行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即勞動者要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 ...
簽訂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工作簽訂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納社保,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