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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橋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二手房過橋貸款風險有哪些

  1、產權不明晰:有些個人中介在過橋之前,就在買家那裡獲取到了賣家的資訊,於是雙方私下協定假的借款合同,表示賣家因為欠中介的錢,已經將房子抵押給了中介,於是造成買方付錢了卻遲遲不能過戶的局面。這種“騙房”把戲,並不是偶然的情況,大家可以去網上看一下相關例項。

  2、過橋利息高:國家規定,年化超過36%就是高利貸,但是依舊還是有很多民間機構“暗箱操作”,比如房產中介在辦理的時候,過橋墊資費收一筆,利息另外再計算,這樣不僅讓買方增加成本,後續還可能造成糾紛。

  3、賣方拖房:上文已經說過,找個人或者中介過橋利息是非常高的,一旦遇上賣方不講道理,故意拖著過戶時間,那麼買方不得不承擔每天多出來的過橋利息。

小額貸款風險有哪些

  小額貸款的風險:貸款費用高。由於小貸公司的申請門檻低,承擔的放貸風險自然也相對較大,在風險換利潤的貸款行業中,收取的利息會高於銀行也就顯得理所當然了。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小貸公司間的收費標準也會各有差異,貨比三家對借款人來說仍是王道。貸款騙局多。在魚龍混雜的無抵押貸款市場,不少穿著小貸公司“外衣”的不法分子,對於用錢心切的借款人實施詐騙行動。總的來說,80%的貸款機構都會以收取保證金、手續費、利息等名目,要求借款人提前交費。但實際上,正規的小貸公司只會在成功放款後的第一個月,才開始收取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三條規定,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銀行貸款風險有哪些

  銀行貸款存在的風險如下所示:

  1、銀行將貸款款項撥出之後,在採取了所有的法律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式之後本息無法收回或者只能收回一部分。

  2、抵押財產所擔保的債權已到最後還款期但是債務人無法還清債務,但是抵押物損壞或者缺失而導致無法變現的情況。

  3、之前的擔保人因為主體資格不適格或者擔保內容違法等原因,沒有辦法作為有效的擔保。

  4、保證人沒有能力或者沒有充分的財產保證當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時來代為履行。

  5、因為質押物的損壞、滅失或已返還致使債權人無法行使質權或質權的消滅。


申請網路貸款風險哪些

  1、網路交易的虛擬性,導致無法認證借貸雙方的資信狀況,容易產生欺詐和欠款不還的違約糾紛。   2、網路平臺釋出的大量放貸人資訊中,有不少是以“貸款公司”、“融資公司”等名義對外發放貸款。而事實上,必須是經國家批准的金融機構方可從事信貸融資等金融服務,擅自從事金融活動者往往會因為“非法集資”、“非法吸引公眾 ...

貸款風險哪些

  1、銀行斷貸:在過橋貸款中,企業面臨最大的風險就是銀行不再提供貸款。而企業和居間人之間又產生了新的債務關係。   2、承受高額利息:企業辦理過橋貸款的的成本是巨大的。一般來說,過橋貸款是屬於“臨時週轉”業務,過橋利息是按日計算的,且過橋資金不會超過10天。如果企業不能再短期內還錢,就得承受高額利息。據瞭解 ...

貸款擔保人承擔的風險哪些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

住房抵押貸款風險哪些

  1、違約風險:違約風險包括被迫違約和理性違約。被迫違約是指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支付能力理論認為導致被迫違約是因為支付能力不足。這說明借款人有還款的意願,但無還款的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上借款人可僅透過比較其住房中特有的權益與抵押貸款債務的大小,作出違約與否的決策。   ...

容易的手機貸款軟體哪些

  1、360借條。可為你提供高達20萬元的貸款額度,借款期限最長12個月。   2、借唄。借唄可為你提供高達30萬元的貸款額度,芝麻分在600以上即可開通。   3、微粒貸。微粒貸可為你提供高達30萬元的貸款額度,目前不能自主開通,採用白名單邀請制,只有被邀請的使用者才有資格申請。   4、拍拍貸。拍拍貸可 ...

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哪些風險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3、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 ...

擔保貸款風險哪些

  1、貸款抵押“優先權相對不優先”的風險。   2、貸款抵押審查不力的風險。   3、簽約與抵押登記的風險。   4、貸後抵押管理中的風險。   5、抵押權行使的風險。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