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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執行人權利有哪些

遺囑執行人權利有哪些

  遺囑執行人可使遺囑人的遺囑依法得以完全實現,同時可以使遺產的分割得以順利進行,避免紛爭。

  除遺囑中另有特別規定外,遺囑執行人可執行下列事務:

  (一)查明遺囑是否合法真實;

  (二)清理遺產;

  (三)管理遺產;

  (四)訴訟代理;

  (五)召集全體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開遺囑內容;

  (六)按照遺囑內容將遺產最終轉移給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七)排除各種執行遺囑的妨礙;

  (八)請求繼承人賠償因執行遺囑受到的意外損害。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遺囑人也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遺囑。

審判階段律師權利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具體權利如下:

  一、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

  二、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三、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四、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股東行使權利有哪些誤區呢

  有下列誤區:

  1、公司成立後股東可以撤資或者退股。這是錯誤的,公司一旦成立,除非屬於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股東不得抽回股本也不能要求公司退股。

  2、股東是公司的主人,公司的錢就是股東的錢。但其實是股東和公司各具有法律上獨立的人格,在財務和資產上二者是嚴格分開的。

  3、股東永遠承擔有限責任。但其實當股東未履行足額出資義務,出資存在瑕疵或者抽逃出資時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28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刑訴法辯護人的權利哪些

  刑訴法辯護人有以下權利:   (1)陳述權。   (2)詰問權。   (3)調查證據申請權。   (4)辯論權。   (5)選任辯護人權。   (6)救濟權。   (7)迴避申請權。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 ...

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哪些

  1、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股東對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行使表決權是股東透過股東大)會參與公司管理的重要手段,股東可以親自出席或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表決權。   2、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我國《公司法》對股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丁規定,股東有權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選 ...

資料主體的權利哪些

  以Windows為例,其資料主體的權利共有三類:第一類是維護主體尊嚴的權利,包括知情權、訪問權和更正權;第二類是消極控制資料使用的權利,包括清除權(被遺忘權)、限制處理權、拒絕權、拒絕自動分析權;第三類是資料移轉權(資料攜帶權)。   windows作業系統是最常見的計算機作業系統,是微軟公司開發的操作軟 ...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的權利哪些

  1、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投資人大會。   2、取得基金收益。   3、監督基金經營情況,獲得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方面的資料。   4、申購、贖回或轉讓基金單位。   5、取得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   6、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權利。 ...

遺失物拾得人的權利哪些

  遺失物拾得人的權利包括以下:   1、費用償還請求權。拾得人為保管遺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費用可以向領取人主張返還。   2、報酬請求權。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支付承諾的報酬。   3、留置權。領取人區域性支付拾得人、保管部門為保管遺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費用,或承諾給拾得人的報酬的,拾得 ...

幼兒教師的權利哪些

  幼兒教師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幾條:   1、教育、教學權;   2、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權;   3、管理幼兒權;   4、指導和評定幼兒的權利;   5、按時獲取報酬的權利;   6、參加進修、培訓的權利;   7、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權;   8、享受特定節日權,比如教師節等節日。 ...

被管制罪犯的權利哪些

  根據《刑法》第三十九條: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四)遵守執行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五)離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