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行協商;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注意的是,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因此,有關當事人之間因繼承發生糾紛後,不能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遺產繼承糾紛的調解處理遵循四個原則:
一是男女享有平等繼承權。
二是養老育幼、保護弱者。
三是權利義務相一致。
四是充分發揮遺產效用。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個人收入與合法收入,只是逝者生前的收入,無論是工作所得還是創業所得,都算是個人收入。
2、個人財產,就是逝者生前名下的一些不動產,例如車子、房子等,還有逝者在銀行中的存款,公司資產等等,都是能被繼承的。
3、合法私人物品,私人物品這一點大家都是很清楚的,逝者生前透過合法手段購買的一些物品,也是能被繼承的。
4、不屬於自己的財產,這一點很明確,不是你的財產是不能被他人所繼承的,最好的例子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了,夫妻共同財產你只佔一半,因此只有一半是能被你的子女和父母繼承的。
5、補助金,就是逝者生前領取的養老金、撫卹金等,在他去世之後,他的子女是不能繼承的。
6、宅基地,農村的宅基地是屬於國家的,不是屬於個人,因此父母去世,子女也是不能繼承宅基地的。
7、已贈送的財產,如果逝者在生前將一部分的財產贈與他人,那麼他的子女也是不能繼承這個財產。
父母可在晚年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子女繼承,或者在晚年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贈予子女並辦理過戶手續,將銀行存款轉交子女保管。無子女家庭,夫妻之間可相互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對方,或者身體不好的一方提前將房產過戶至身體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銀行卡並共同設定取款密碼。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放棄繼 ...
1、個人收入與合法收入,只是逝者生前的收入,無論是工作所得還是創業所得,都算是個人收入。
2、個人財產,就是逝者生前名下的一些不動產,例如車子、房子等,還有逝者在銀行中的存款,公司資產等等,都是能被繼承的。
3、合法私人物品,私人物品這一點大家都是很清楚的,逝者生前透過合法手段購買的一些物品,也是 ...
欠發工資有下列解決途徑:
1、到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到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3、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4、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5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 ...
遺產繼承糾紛有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規定:對於繼承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
分為四類分別是:土地確權糾紛;土地侵權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土地行政爭議。
解決途徑如下:
1、土地確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人民政府作出確權處理。
2、土地侵權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調處。
3、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當事人可以透過 ...
專利侵權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協商解決;請求管理專利工作部門處理;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
在小區內發生糾紛,根據糾紛種類的不同,責任主體不同,糾紛發生後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以申請社群居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中小區內發生鄰里糾紛的,如樓上樓下漏水的,責任劃分較為明顯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友好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居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對於責任劃分有爭議的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