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鹼質子理論是丹麥化學家布朗斯特和英國化學家湯馬士·馬丁·勞裡於1923年各自獨立提出的一種酸鹼理論。該理論認為:凡是可以釋放質子的分子或離子為酸,凡是能接受氫離子的分子或離子則為鹼。根據酸鹼質子理論,酸鹼在溶液中所表現出來的強度,不僅與酸鹼的本性有關,也與溶劑的本性有關。我們所能測定的是酸鹼在一定溶劑中表現出來的相對強度。同一種酸或鹼,如果溶於不同的溶劑,它們所表現的相對強度就不同。這種現象進一步說明了酸鹼強度的相對性。
酸鹼質子理論是丹麥化學家布朗斯特和英國化學家湯馬士·馬丁·勞裡於1923年各自獨立提出的一種酸鹼理論。該理論認為:凡是可以釋放質子的分子或離子為酸,凡是能接受氫離子的分子或離子則為鹼。根據酸鹼質子理論,酸鹼在溶液中所表現出來的強度,不僅與酸鹼的本性有關,也與溶劑的本性有關。我們所能測定的是酸鹼在一定溶劑中表現出來的相對強度。同一種酸或鹼,如果溶於不同的溶劑,它們所表現的相對強度就不同。這種現象進一步說明了酸鹼強度的相對性。
1、酸鹼質子理論認為:凡能給出質子(H+)的物質都是酸,凡能接收質子的物質都是鹼。如HCl,NH4+,HSO4-,H2PO4-等都是酸,因為他們都能給出質子;CN-,NH3,HSO4-,SO42-都是鹼,因為他們都能接收質子。
2、酸鹼質子理論(Brønsted–Lowry acid–base theory,布朗斯特-勞裡酸鹼理論)是丹麥化學家布朗斯特(J.N.Brønsted)和英國化學家湯馬士·馬丁·勞裡(T.M.Lowry)於1923年各自獨立提出的一種酸鹼理論。酸鹼質子理論是在酸鹼離子理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Ka體現出一種酸給出H+的能力,也就相當於酸鹼的強度,酸給出H+的能力越強,酸性越強,反之酸給出H+的能力越弱,酸性越弱,一對共軛酸鹼的Ka,Kb之間有如下關係,Ka,Kb=Kw,Ka和kb之積為常數,一對共軛酸鹼中。酸的Ka越大,則其共軛鹼的Kb越小,所以從酸性的次序也就可以推出其共軛鹼的強度次序。質子理論闡述,能給出質子的分子或離子是酸,能接受質子的分子或離子是鹼,酸給出質子轉變為相應的鹼,鹼接受質子轉變為相應的酸,這種因質子得失而相互轉變的一對酸鹼稱為共軛酸鹼對。共軛酸鹼對是一對以質子得失關係聯絡起來的酸和鹼,根據酸鹼質子理論,酸和鹼總是對應存在,酸給出質子變成其共軛鹼,而鹼得到質子變成其相應的共軛酸,這種關係叫共軛關係,如醋酸HAc和醋酸根Ac、氨NH3和銨離子NH4等均為共軛酸鹼對。在分析化學中,這種共軛體系常被作為酸鹼緩衝體系,即保持分析溶液為一定的pH值,不受外界少量的酸或鹼的加入以及溶液稀釋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