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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機構是怎麼分級的

醫療事故鑑定機構是怎麼分級的

  醫療事故鑑定機構的分級是

  1、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2、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3、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4、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醫療事故鑑定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鑑定分級標準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規定,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哪些機構負責醫療事故鑑定工作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21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

  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


哪些人能提起醫療事故鑑定

  一、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   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的;   三、法院要求鑑定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 ...

醫療事故鑑定結論的作用有什麼

  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訴訟中可供參考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委託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當事人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和理由的,可以認定其證明力。 ...

誰來承擔醫療事故鑑定費用

  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可以收取鑑定費用。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 ...

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對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服,可以採取的補救措施是: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 ...

醫療事故鑑定的作用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36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 ...

醫療事故鑑定時間

  醫療事故鑑定的時間限制的相關規定是: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可以向雙方當事人調查取證。 ...

如何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的方式是患者及其家屬與醫療機構透過協商,共同委託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的,則雙方當事人可以共同到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醫療事故鑑定的手續。到達醫學會後,需要填寫相關的表格,提交表明願意透過醫療事故鑑定、與對方協商一致的書面材料,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