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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要求要寫哪些內容

醫療事故鑑定要求要寫哪些內容

  醫療事故鑑定要求要寫的內容是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可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請,也可由醫療機構一方提出申請,如果不服地方醫學會作出的首次鑑定結論,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請求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給予再次鑑定的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由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專家鑑定組進行。

哺乳期離婚訴訟要寫哪些內容

  離婚時起訴狀的書寫,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

  ①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

  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房屋出租合同要寫哪些內容

  租房合同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租房合同裡要有合同當事人的雙方的資訊;

  2、租賃合同要寫明標的物。

  3、租賃期限的起算要寫清楚。

  4、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要約定好。

  5、合同中應當約定房屋的交付時間。

  6、履約保證金。

  7、雙方應當約定,一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應向對方支付多少違約金,違約金也可以分項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醫療事故鑑定的材料有哪些

  醫療事故鑑定的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會診意見、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等;   3、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等;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哪些流程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流程:   一、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   二、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三、醫療事故或事件鑑定申請,限於事故或 ...

哪些人能提起醫療事故鑑定

  一、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   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的;   三、法院要求鑑定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 ...

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書怎麼哪些方面的內容

  自我評價,充分且正確認識自身條件,與相關環境基礎。   確立目標,目標分為,短期目標,中期目標,長期目標和人生目標。   環境評價,分析環境條件的特點,發展變化情況,把握環境因素的優勢與限制。   職業定位,分別考慮性格,興趣,特長和專業與職業的匹配。   實施策略,制定實現職業生涯目標的行動方案。    ...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哪些流程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流程有:   (一)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   (二)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三)醫療事故或事件鑑定申請 ...

哪些機構負責醫療事故鑑定工作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21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   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 ...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走哪些程式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走的程式有:   1、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鑑辦接到委託書後,進行稽核並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   2、組成鑑定組醫鑑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鑑定組的構成和人數;   3、醫鑑辦在召開鑑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鑑定專家三方;   4、當事人對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