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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機構負責醫療事故鑑定工作

哪些機構負責醫療事故鑑定工作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21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

  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

負責醫療事故的鑑定部門有哪些

  負責醫療事故的鑑定部門:如果發生醫療糾紛的地點是一個市轄區的,那麼就是在該區的醫學會負責醫療事故鑑定工作;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的地點是不設區的市,或者縣的,醫療事故鑑定機構應當就是當地的市、縣的衛生局的醫學會。

  如果對初次的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服的,往往都在鑑定文書的最後一頁,規定當事人可以在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由省級醫學會負責再次組織鑑定工作。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中,還規定了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

  中華醫學會接受的鑑定案件,只能夠是病歷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糾紛案件。

哪些人能提起醫療事故鑑定

  一、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

  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的;

  三、法院要求鑑定的。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哪些流程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流程:   一、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   二、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三、醫療事故或事件鑑定申請,限於事故或 ...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哪些流程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流程有:   (一)病員家屬要求追究醫療責任時,首先向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書面申請,由醫療單位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並出具書面結論。   (二)病員或其家屬對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三)醫療事故或事件鑑定申請 ...

醫療事故鑑定機構是怎麼分級的

  醫療事故鑑定機構的分級是   1、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2、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3、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4、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法律依據】   根 ...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走哪些程式

  醫療事故鑑定需要走的程式有:   1、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鑑辦接到委託書後,進行稽核並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   2、組成鑑定組醫鑑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鑑定組的構成和人數;   3、醫鑑辦在召開鑑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鑑定專家三方;   4、當事人對首 ...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哪些證明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的證明有:   1、鑑定申請書。提交的鑑定申請書一式三份,要寫明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聯絡電話、與病人的關係以及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院號、住址、工作單位、事故或糾紛發生的時間等,然後提出申請鑑定的理由。曾經過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要寫明原鑑定結論。最後由申請人簽 ...

醫療事故鑑定要求要寫哪些內容

  醫療事故鑑定要求要寫的內容是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可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請,也可由醫療機構一方提出申請,如果不服地方醫學會作出的首次鑑定結論,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請求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地方醫學會給予再次鑑定的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 ...

醫療事故鑑定的材料有哪些

  醫療事故鑑定的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會診意見、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等;   3、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輸液、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等;   5、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