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的糾紛,目前中國的醫療糾紛是特別不好處理的事情。
醫療糾紛調解賠償標準可以由醫患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的賠償標準計算賠償數額。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糾紛調解賠償的程式:
(一)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醫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員提出迴避要求理由成立的,應當予以調換;
(二)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託代理人參加調解;
(三)調解應當在專門設定的調解場所進行;
(四)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醫療糾紛調解無效可提請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構成事故的,患方可憑鑑定結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條,處理醫療事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責任明確、處理恰當。
醫療事故賠償種類依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來進行。
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 ...
醫療糾紛調解注意事項有什麼:
1、向衛生局申請處理和向法院起訴這兩種方式不能同時進行,如果有這種情況,按照訴訟阻卻行政處理的原則,將直接進入訴訟程式。
2、在訴訟過程中,遵循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對於醫療單位發生的醫療事故或事件,病員及其屬可以 ...
全國醫療糾紛的調解方法有:
一、患者與醫院協商解決
發生醫療糾紛後,醫患雙方進行溝通,雙方達成共識後,簽訂調解協議書,以此種方式解決醫療糾紛,通常稱之為“私了”。
二、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
我國衛生行政部門是政府的一級職能部門,其職責主要是貫徹實施政府的衛生方針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衛 ...
醫療糾紛調解需要的程式有:
1、發生醫療糾紛後,作為患方當事人應首先依法向醫方申請影印客觀病歷等資料;
2、對醫療事故案件經過的說明;
3、患者或其家屬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相關部門諮詢;
4、申請進入醫療技術諮詢細化分析程式,出具醫療技術諮詢細化分析意見書;
5、當細化分析認定醫方存在問題 ...
醫療糾紛調解的條件有:
1、醫療糾紛協商的前提
2、合法協商的條件
3、無效的協商協議
4、雙方認定為醫療事故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協議條款
5、保證協商協議合法有效的途徑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 ...
根據衛生部新公佈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中規定,本標準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只有經鑑定為三級以上醫療事故即構成十級傷殘以上的,才能計算殘疾生活補助費。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十級傷殘)按10%計算。 ...
牙齒醫療事故賠償標準考慮以下因素確定:
1、醫療事故等級;
2、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3、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