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鑑定內容為: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有無過錯;醫療機構是否盡到告知義務;醫療機構是否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醫療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醫療過錯行為在損害結果中的責任程度;人體損傷殘疾程度;其他專門性問題。
2、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決定損害鑑定的,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鑑定。人民法院委託進行醫療損害責任過錯鑑定的,應當委託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組織鑑定。在國家有關部門關於醫療損害鑑定的新規定半步之前,人民法院也可以委託各級醫學會進行醫療損害責任技術鑑定。
人身損害鑑定標準的法律規定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法律依據】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本標準適用於人身損害致殘程度等級鑑定。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對於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的問題,一般來說誰提出做司法鑑定的誰應當預先繳納鑑定費用,如果醫療機構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由醫療機構承擔法律則比例的鑑定費用,將退還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屬的預繳費用。
如果經過鑑定醫療機構沒有過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的,誰提出的司法鑑定申請,誰負責承擔鑑定費用。如果是醫療機構提出的申請的,由醫療機構承擔,由患者及其家屬提出的申請的,由患者及其家屬承擔。如果是在訴訟中,法庭申請委託的,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各預交一半。
【法律依據】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6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醫療過錯鑑定的時間:醫療過錯司法鑑定的時間要根據法院技術室的案件數量多少及鑑定機構的案件數量確定,法律規定的是鑑定機構接收委託後需在45日內出具鑑定報告,但基本沒有這麼快。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作出鑑定結論的時限是45日。這個期限是從醫學會收到雙方當事人提交的 ...
二審醫療過錯鑑定的內容包含:
1、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要求。
2、當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調查材料。
3、鑑定過程的說明。
4、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5、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的因果關係。 ...
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時效是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後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為死亡後一年內應當提出鑑定申請;如損害結果在多年後發現,自發現後起算一年,但超過20年的法院將不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 ...
醫療過錯鑑定費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醫療事故鑑定費標準為每例8500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重新核發中央管理的衛生計生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國家衛生計生委所屬中華醫學會依法對醫療事故爭議(病員及其家屬與醫療單位對醫療事故或檔案的確認和處理存在爭議)進行技術鑑定 ...
人身損害司法鑑定的流程是: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為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 ...
醫療過錯鑑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依職權或應醫患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患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有無因果關係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必要時,中華醫學會可以組織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技術鑑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