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如何界定
重大安全事故如何界定
重大安全事故的界定為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傷亡”或者“嚴重後果”,具備其一便構成犯罪,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指生產、作業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應當立案偵查: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134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安全事故罪認定的依據是什麼
認定依據如下:
1、侵害物件是人身和財產。
2、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3、主觀方面是過失,過失是指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狀態。
【法律依據】
《刑法》第134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標準
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標準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
重大安全事故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構成要件如下:
1、侵害物件是人身和財產。
2、存在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3、主觀方面是過失,過失是指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 ...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罪名有哪些
罪名有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134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 ...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構成條件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構成條件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即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廠礦等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單位職工提出後,仍不採 ...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釋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的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仍不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導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觸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會被法院判處拘役。如 ...
重特大安全事故標準是如何界定的
重特大安全事故標準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根據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透過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等級。
當發生了安全事故的時候,首先 ...
電梯突發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對
1、候乘電梯的梯時千萬不要用腳踢電梯門、用手撬扒電梯門、身體不要倚層電梯門,電梯超載報警時,不要再擠入電梯的轎廂。
2、千萬不要用手、腳或者物品阻止電梯轎廂門的關閉,千萬不要長時間一腳踩著樓層,一腳踩著電梯的轎廂。
3、千萬不要在運動的電梯裡面進行嬉戲玩耍和打鬧,也不要亂摁電梯按鈕,在電梯執行的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