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抵押房產證不能加名字。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現在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是不可以的,因為房屋抵押貸款期間,房屋產權歸銀行所有,因此不能在房產證上新增名字。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抵押人佔用與管理。
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佔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銀行抵押房產證不能加名字。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現在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是不可以的,因為房屋抵押貸款期間,房屋產權歸銀行所有,因此不能在房產證上新增名字。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抵押人佔用與管理。
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佔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商業公寓的房產證加名字的情況:
1、沒有司法保全和抵押登記的情況下,房產證上的所有權人同意,就可以加上他人的名字;房屋被司法保全或抵押登記的情況下,不能變更產權人。
2、無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需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影印件、請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請材料。
3、有貸款的房產證加配偶名字需要徵得貸款銀行同意,並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共同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房產證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需要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一般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
如果房子還有債務情況,不管是要加誰的名字,都必須要爭得抵押權人的同意才可以,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同意的,所以最好還是等房貸全部還清以後,再增加或者去除名字。
第二種情況:
如果房子沒貸款,需要加配偶的名字,夫妻雙方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土地證(原件)到服務中心房管視窗進行辦理。鄉鎮房產至各鄉鎮房管所辦理即可。
第三種情況:
房屋在房產證上添第二人名字,被新增人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配偶屬特殊情況)、或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樣的,都是將原屬於一個人百分之百的房屋產權,轉移其中的部分產權給第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