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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羈押國家賠償嗎

錯誤羈押國家賠償嗎

  可以,這種賠償是刑事司法賠償。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等。

  根據本條規定,我國刑事賠償範圍中侵犯人身權的賠償限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和生命健康權。

錯誤羈押國家賠償訴狀怎麼寫

  錯誤羈押國家賠償訴狀的書寫:

  1、首先寫明申訴人與申訴人資訊;

  2、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寫明原終審法院名稱,申訴請求及理由;

  3、請求事項,寫明提出申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4、事實和理由,寫明申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5、此致某某人民法院。

可以申請錯誤逮捕國家賠償嗎

  錯誤逮捕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在我國規定犯人自殘國家賠償

  在我國規定犯人自殘國家不賠償,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173)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273)二百七十 ...

拘捕無罪釋放可申請國家賠償

  拘捕後被無罪釋放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國際法賠償法》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 ...

山體滑坡房屋倒塌國家賠償

  山體滑坡致房屋倒塌國家不會賠償,但是政府部門會給予適當的救助。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但是山體滑坡並非國家侵權才造成的,因此,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 ...

取保後可申請國家賠償

  取保後不可申請國家賠償,如果錯誤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羈押在看守所應當進行國家賠償,如果是取保候審就沒有賠償。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拘留措施的;   2、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3 ...

錯判後被宣告無罪國家賠償

  被錯判的情況下,可以透過一定的司法程式來進行上訴處理,並要求對相關情況進行重新認定,如果最終判決為無罪的,則在符合國家賠償的範圍內的,應當是可以獲得國家賠償的。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十八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 ...

錯誤拘留國家賠償幾個月內執行

  國家賠償幾個月內執行,要根據判定的結果。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應當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並可以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專案和賠償數額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協商。賠償義務機關決定賠償的,應當製作賠償 ...

證據不足不起訴國家賠償

  有些情況證據不足也會直接影響賠償力度的。國家賠償的申請程式非常嚴格,而且檢察機關犯錯的機率也很小,但是隻要犯錯就是打錯,畢竟涉及到無辜的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權利被侵犯一定要進行維權。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294條規定,不起訴的決定,由人民檢察機關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書自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