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開發商徵收土地時,如果徵地未經批准,或者被徵收人對補償有異議的,是可以拒絕徵收的,並且可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78條規定,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檔案無效,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政府徵地賠償應該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一般是政府結合當地經濟水平等相關因素制定徵地補償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開發商徵地付款計算方式是按照土地的原用途進行計算,同時以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資料為基礎計算,具體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實際情況而定。
引用法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 ...
開發商徵地不建設兩年可以收回。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十九條規定,嚴禁閒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准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徵地或用地行為的,批准檔案自動失效;已實施徵地,滿兩年未供地的,在下達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時扣減相應指標,對具備耕作條件的土地,應當交原土地使用者 ...
不用地方規定不同,珍貴的樹木賠償高。賠償標準由樹種、規格和數量構成,規格和數量越大,賠償相對較多。藥材和園林植物賠償也較高,比如藥材類杜仲、厚朴等,園林類銀杏、桂花、黃角蘭等。
一般徵地補償包括:
1、土地補償費: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產值的六至八倍;
2、安置補助費:每個需要安置戶口的安置費 ...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地補償按照土地原用途給予補償,按照各地經濟水平不同賠償標準也不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 ...
國家徵地賠償標準的計算是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 ...
企業徵地獲取賠償的條件是:
1、徵收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徵收土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利,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沒有徵地權;
3、必須依法取得批准;
4、必須依法對被徵地單位進行補償;
5、徵地實行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根據《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七條, ...
徵地拆遷按戶口賠償一般來講補償是與戶口沒有關係的,只是與補償安置的面積有聯絡。但是在農村因人口較多,所以很多地方針對農村拆遷時,制定的補償方案會與戶口掛鉤,滿足對共同居住人的合理安置。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