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徵地付款計算方式是按照土地的原用途進行計算,同時以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資料為基礎計算,具體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實際情況而定。
引用法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2021春節加班哪幾天三薪哪幾天兩薪 2021春節三薪工資計算方式
根據放假時間安排顯示,2021年春節前三天加班有三薪,也就是2月12日、2月13日以及2月14日加班是三倍工資,而其他四天加班有兩薪,也就是2月11日、2月15日、2月16日以及2月17日加班是兩倍工資。
春節長假有七天,這七天由法定假日和法定休息日兩部分組成。據悉,春節前3天為法定節假日,後4天為休息日。休息日和假期性質不同,工資也不同。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
(2) 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
(3) 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
三薪的計算方式:
法定假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規定:每週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節假日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計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年工作小時數:250天×8小時/天=2000小時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個季,3個月/季)季工作小時數:62.5天/季×8小時/天=500小時/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個月)月工作小時數:20.83天/月×8小時/天=166.64小時/月
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國家規定的春節加班費計算方法
法定假日是300%,週末是200%。
春節期間,按照規定有三個法定節假日,因此,在這三天加班的,要支付三倍的工資。
除夕不是法定假日,沒有三倍工資。
根據規定,除夕夜只能算是補假,而不是法定假日。雖然除夕有放假,但與大年初一、初二、初三相比,除夕的加班費只漲了一倍。在7天的春節長假中,初四至初六是公休日。
2021年春節加班費能否用補休代替
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認為安排補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資,但事實上,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除了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外,不能用補休代替加班工資。此外,平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用補休代替。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
(2) 安排勞動者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
(3) 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
1、一般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是: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3、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 ...
代通知金的計算標準是根據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
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
根據傷殘等級及其它綜合情況來計算具體的賠償金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 ...
海住房公積金計算方式:
住房公積金每個月的繳存額度等於繳存基數乘以繳存比例。繳存基數是職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繳存比例國家規定是5%--12%之間,由單位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因此繳存比例需要向所在單位諮詢。
1、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 ...
房產契稅的計算方式:
房產契稅的計稅依據分為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具體幅度各地規定不同。年稅率為1.2%。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 ...
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開發商徵收土地時,如果徵地未經批准,或者被徵收人對補償有異議的,是可以拒絕徵收的,並且可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78條規定,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