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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分居滿兩年是否可以自動離婚

夫妻分居滿兩年是否可以自動離婚

  分居兩年不會自動離婚,我國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法院判決離婚的原則是看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如何法官判斷感問情是否破裂,其中一個標準就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滿足了這個條件向法院起訴離婚,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就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關於分居滿兩年是否可以自動離婚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夫妻雙方分居兩年算自動離婚嗎

  夫妻雙方分居兩年不算自動離婚。我國沒有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動離婚的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屬於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形式,離婚只有兩個途徑:

  一、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一方提起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分居滿能夠離婚條件嗎

  如果夫妻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的。人民法院受理後,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應當准許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 ...

夫妻分居滿婚姻自動解除嗎

  不會自動解除,只有因為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兩年後可以申請離婚。分居(別居)滿2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雙方的婚姻關係還繼續存續,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離婚也要辦理法定手續,而不是有人理解的分居滿兩年就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就不是兩夫妻了,這其實是對法律規 ...

分居可以自動離婚

  不可以,需要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才可以離婚。   1、協議離婚:《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

分居等於自動離婚

  對於分居多久才可以離婚,法律是沒有規定,不論分居多長時間,如果雙方都不提出離婚,婚姻不會自動解除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

分居自動離婚

  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的說法。分居兩年不可以自動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

分居可否自動離婚了嗎

  不可以自動離婚,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是法院判離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

夫妻分居滿就能判離婚

  分居滿兩年不是離婚的絕對條件,分居兩年並不代表夫妻感情徹底破裂。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提出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但應當注意的是,夫妻分居滿2年的原因應當是雙方感情不和,而不應是工作、學習、戶口、住房緊張等其他原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