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屬於偷稅。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一般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但是,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因此,對使用"陰陽合同"要慎之又慎。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兼職合同屬於勞動合同。兼職,通常以小時計酬,實際上屬於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籤署勞動合同,也能訂立口頭協議。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報酬結算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著風險。
至於是否違法,要看合同本身以及訂立行為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中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情形。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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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的合同屬於新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這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合同期限,進行變更。 ...
借款合同既有諾成合同,也有實踐合同。最典型的實踐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均為自然人,這種借款合同根據法律規定屬於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中有一方不是自然人的情況就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實踐合同,那就屬於諾成合同。
一般講屬於諾成合同。但個人間的借款合同應屬於實踐合同。合同法規定,個人間的借款自款項交付時生效。由於不能一概 ...
房東開陰陽合同,承租方可以上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 ...
原始購銷合同不屬於原始憑證,因為它並不能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狀況。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 ...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貸款人提供貸款時合同生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
二手房陰陽合同不普遍,陰陽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並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