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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遺失可以補辦嗎

離婚協議遺失可以補辦嗎

  離婚協議遺失是可以補辦的。只要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影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在復婚後離婚協議還有效嗎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1076條,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三方協議能補辦嗎

  三方協議可以到學校去補辦,找就業指導中心的就業引導員,但是需要知道自己的編號,就可以補辦。如果不知道編號,就比較麻煩。

  至於報到證就比較麻煩一些,畢業生畢業當年將報到證遺失的,經由畢業生本人寫檢查,畢業生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證明屬實後,可為其補辦報到證,須在報到證各注欄內註明"原證丟失,系補辦"字樣;畢業生在畢業後若干年發現檔案中無報到證的,可以補辦《關於遺失高校報到證的證明》,辦理手續是,單位出具遺失報到證的證明,由學校主管就業部門填寫《關於遺失高校報到證的證明》,並蓋章,然後到市教委辦理蓋章手續。


離婚協議需要公證

  離婚協議公證只是證明雙方簽定協議的行為真實合法。離婚協議的公證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必要條件,也不能證明婚姻關係的解除。離婚協議書只要合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經登記機關備案後生效,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在一定程度上講,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是沒有必要的。因為離婚協議書以雙方離婚為生效要件。即便離婚協議 ...

民政局籤的離婚協議可以反悔

  如果對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約定反悔的,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可以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復婚後原離婚協議還有效

  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就生效了。雙方是否復婚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效力。換句話說,如果一套共同財產的房子離婚時協議歸一方,那麼再復婚也算那方個人財產了。然而,雙方如果有特殊約定,以約定為準。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 ...

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必須履行

  如果是透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 ...

離婚後又復婚離婚協議還有效

  復婚以後之前的離婚協議不作廢。   男女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後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雙方復婚的,離婚協議書不作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復婚登記】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

離婚遺失補辦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 ...

復婚後前次離婚協議還有效

  復婚後前次離婚協議有效,離婚協議在雙方離婚辦理離婚登記後就生效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