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贈與孩子一般是不能進行要回。即使雙方沒有及時按離婚協議履行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據合同法規定行使撤銷權。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受支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離婚房子贈與孩子一般是不能進行要回。即使雙方沒有及時按離婚協議履行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據合同法規定行使撤銷權。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受支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夫妻房子贈與一般是需要去公證處的,可以提前查詢自己附近的公證處,然後詢問需要什麼資料,然後帶上相關資料進行辦理即可,房子贈與也是很慎重的決定,考慮好了再進行哦!
夫妻房子贈與到哪公正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影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檔案;
贈與的房子可以收回嗎
贈與具有相當的社會意義:贈與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社會財富平衡分配;另一方面,贈與可以溝通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感情,進而融洽社會氣氛,減少社會矛盾。立法者都儘可能採取措施優遇贈與人,但是也有例外。
如果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由於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使得贈與具有了重要的社會意義,若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這種贈與,則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不僅與道義不符,而且會給受贈人造成情感上的極大傷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不論當事人以何種形式訂立贈與合同,贈與人均不得撤銷該贈與。
如果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此類合同中,贈與人作出贈與的意思表示是經過法律上的慎重考慮,不存在一時衝動考慮欠周的問題,要是允許贈與人隨意撤銷這種贈與,既嚴重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也蔑視公證的嚴肅性。所以,若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則不得撤銷。
房子贈與兒子十年還能要回嗎
房子贈與兒子十年不能要回。
父母贈予兒子的房產即屬於兒子的財產,兒子的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主要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和“買賣”、三種過戶方式都有各自的優缺點,需要的費用也不盡相同。
如果父母還在世,只能採取“贈與”或“買賣”兩種方式將房產過戶給子女。如果考慮到將來女兒出售房產時需要繳納的稅費,“買賣”的稅費有時候還可能低於“贈與”。
離婚時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需要看是否滿足以下條件: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離婚時關於嫁妝的處理問題,要看嫁妝是否屬於婚前財產。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的根本區別是財產取得的時間。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前,即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取得時間是在結婚登記之後,則屬於婚後財產。